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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监察局,各委办局监察室(处),市监察局各派出监察室,各直管单位、中央在沪单位监察室(处):
现将《上海市2011年行政监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联系实际,贯彻执行。
上海市监察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上海市2011年行政监察工作要点
2011年,全市各级监察机关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九届市委十三次、十四次全会、九届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贯彻到行政监察工作中,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深入推进“制度加科技”防治腐败工作,突出抓好“4+3”专项治理,推动政府机关廉政勤政和依法行政,为实现“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证。
一、认真开展对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一)加强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执行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有关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市经济结构调整、市场价格调控,重大技术改造资金、科技创新资金等管理使用,房地产市场调控、保障性住房建设以及规范和节约用地的落实,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城市管理,“三农”工作决策执行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对世博会后续阶段“廉洁办世博”有关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加强对世博资产处置和后续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着力防范处置过程中的廉政风险,确保全面实现“廉洁办世博”目标。全面调研论证“廉洁办世博”的经验和做法,筹办好“廉洁办世博”总结大会,加强“廉洁办世博”宣传推广,努力将“廉洁办世博”的经验运用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去,运用到其他重大活动和大型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中去。
(三)加强对口援建工程的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按照中央要求和任务分工,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对口支援新疆地区既各有侧重、又相互衔接、严密有序的监督保障工作体系,发挥各监督主体的职能优势,形成监督检查整体合力。认真总结和借鉴抗震救灾和对口援建都江堰灾后重建资金物资监管工作经验,进一步抓好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监督检查工作经验交流及推广运用。
(四)继续做好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督促有关区县和部门对本地区、本系统内的中央投资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中央投资项目实施后续工作和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抽查,确保项目和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和廉洁。
二、扎实开展“4+3”专项治理,努力遏制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
(五)认真抓好中央提出的四项专项治理。着力抓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建筑市场整顿规范,严肃整治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违法转包分包、无证作业、监理缺位等问题。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推动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积极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扎实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建立健全相应规章制度。
(六)深入开展本市的三项专项治理。开展乡镇财政性资金管理专项治理,重点抓好基层财政资金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开展土地规划管理专项治理,重点整治擅自改变规划许可内容、违法用地、闲置土地等问题。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各种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三、围绕“两高一少”推动政府管理创新,促进提高政府的行政效能
(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目录管理、业务手册、办事指南、数据共享、网上审批、效能监察”的要求,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在完成区县审批事项清理的基础上,公布区县审批目录,形成覆盖市和区县的完整行政审批目录管理体系。到年底,完成所有行政审批的办事指南,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推进网上预审和全过程网上审批,所有市级部门审批业务系统和区县审批平台年底前都与市政府网上审批平台互联互通。扩大企业设立并联审批的实施范围,告知承诺事项今年从62项增加到100项。抓好建设工程“四个集装箱”审改方案的贯彻落实。
(八)深化政务公开。督促各区县各部门全面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重点推进重大决策、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民生工程批准和实施以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公开。推进厂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完善政务(行政)服务中心功能。
(九)推进政府部门廉洁从政。坚持从严治政,要严格要求、严密制度、严肃纪律,切实增强法治意识,严格遵守公务员收送礼金礼券购物卡“四条禁令”。严格控制和压缩行政经费,减少会议和文件,坚决遏制奢侈浪费。
(十)大力推行行政问责制。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规范问责方式和程序;加大对安全生产、食品药品质量、环境污染等责任事故事件的问责力度,对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造成不良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坚决问责。健全行政效能投诉受理机制,认真纠正和查办行政效能低下、推诿扯皮等行为。
(十一)认真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配合审计部门做好本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及时核查处理审计机关移送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
四、加强预防腐败制度建设,提高运用“制度加科技”防治腐败水平
(十二)认真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市2010年以来起草制定的(包括制定发布的和正在制定中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其它规范性文件进行廉洁性评估,重点是涉及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处罚权、人事权等权力相对集中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其它规范性文件。探索建立廉洁性评估工作制度、工作模式和运行机制,研究建立制度廉洁性评估的长效机制。
(十三)建立健全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长效机制。完善与组织、外事、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在推动运用中不断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将经费预算、核算工作纳入职能部门管理之中,全面推广应用至全市各审批单位。
(十四)加快建立预防腐败信息系统。全面推行“制度加科技”,在各单位已经建立信息监管平台的基础上,逐步将比较成熟的项目平台纳入到预防腐败信息系统中,通过建立内外数据链接的方式,整合相关数据信息和网络资源,实现信息研判、预警提示、辅助决策和优化管理的目标。注重抓好“制度加科技”在防治腐败工作中的深化、延伸,力求年内在行政审批改革、保障性住房监管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五、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十五)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围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教育收费、物业管理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检查和治理。抓好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资金等问题。深入治理违规违法强征强拆、征地补偿款不到位等问题。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督促药监部门加强对药品质量的监管,健全药品质量保障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十六)着力优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在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的同时,对部分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进行重点评议,推进长效机制建设。继续完善政风行风测评体系,不断提高测评的客观公正性。通过测评,推动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十七)继续加强和完善“纠风在线”网站建设。积极推进“纠风在线”网站常态化、制度化运行,完善网站诉求受理、处理、反馈工作流程,加强跟踪督办,加大突出问题曝光力度。完善网上测评机制,加大网站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网站的综合信息平台的作用。
(十八)探索建立部门和行业政风行风评价体系。建立和完善纠风工作考核机制,推动部门和行业纠建并举,整合信息资源,形成政风行风热线综合管理平台,把政风行风建设不断提高到新水平。
六、健全完善工作程序,不断加强行政监察制度、机制建设和调查研究
(十九)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及其配套制度。充分发挥行政监察的职能作用,严格执行新修订的《行政监察法》以及《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等相关配套制度,注重实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
(二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对于依法办理职责范围内的主动公开以及依申请公开事项,严格工作程序,加强日常管理,及时认真回应群众的合法诉求。
(二十一)加强行政监察理论探索与研究。注重发挥特邀监察员和监察学会的作用,认真关注社会热点、群众热议的问题,重点加强对监督检查、专项治理、政府效能评估、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等内容的调查研究,探索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创新思路和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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