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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市监察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行政监察法,进一步提高履行行政监察职责的能力,贴近党和政府中心任务,拓宽工作领域,加大执法、廉政、效能监察和纠风等工作力度,推动政府机关把防治腐败的要求融入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政监管等各项业务之中,推进政府系统廉政勤政和依法行政,为确保上海世博会的成功举办,加快上海“四个率先”、“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促进上海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
一、以确保办好世博会为头等大事,全力以赴做好“廉洁办博”工作。紧紧围绕举办一届“成功、精彩、难忘”的世博会,主动融入,全力保障,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要求贯穿到廉洁办博工作中,在整个办博过程中有效防范廉政风险,确保场馆建设优质安全,资金物资使用规范,组织运行节俭高效,重大活动阳光透明,不发生有影响的腐败案件,不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积极创造重大活动和重大项目反腐倡廉建设新经验,廉洁办博工作取得重大成果。一是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保证工程项目程序合规。在加强对世博会场馆等工程项目及相关设施质量、安全、功能的监督检查同时,加强对建设工程竣工备案的监督检查,向多家世博建设工程的项目、承包、设计、监理单位下发专项检查方案,对工程项目的审批手续、招投标活动、竣工备案各个环节全面进行清查。二是加强对资金使用和物资采购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对预算执行、内控制度及其执行情况,采购项目的招标、比选、询价等程序是否规范等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审计报告和每月审计函提出的问题,即知即改、边审边改,积极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增强制度的针对性、系统性、有效性。三是加强对运行项目的监督检查,努力使各项组织运行节俭高效。针对运行项目多、规模大、新产品多等特点,对运行项目发包、资金支付、货物采购、资源配置等环节严格把关,采取旁站式监督方式,对经济合同中的重要环节全程监控,并加强对合同项目履约的核定、签收和付款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建立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评审机制。四是加强对演艺活动的监督检查,做到各项重大活动阳光透明。针对世博演艺活动多,总计2万多场次、平均每天100多场次、分布园区内33块室内外场地的情况和特点,对世博园区内演艺和论坛活动的征集遴选、资金使用、设备采购等方面的制度执行情况,全面组织进行检查。五是加强纠风巡察,及时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世博园区工作人员、进驻园区的政府机关及行业部门遵章守纪、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等重点检查,督促职能部门跨前一步、主动服务、形成合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对“提前入园排队”、“预约券发放”、“贵宾接待(VIP)”等群众反映的问题,通过摸底调查和反复研究,及时采取措施,严肃各项纪律规定。认真开展世博赠票赠卡信访件监督检查工作。对少数单位和工作人员发放世博“大礼包”中落实政策不到位、搭车收费、服务态度不好、为民服务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了纠正和处理。
二、加大对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重大投资项目监管。按照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是继续加强对中央扩内需促增长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对涉及改善民生、环境保护、科技自主创新、产业振兴和基础设施建设等五个领域实行跟踪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市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领导小组和市各有关部门认真按照中央要求,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计划下达后,进一步前移管理监督关口,开展实施了事前告知、信息月报、项目跟踪等制度,组织举办6期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培训班,参加人数700多人次,对中央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全覆盖,深入推进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管理、监督、检查和整改落实等各项工作。二是继续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按照中央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各阶段工作部署,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世博建设工程项目为重点,对2008年以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规模以上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市建交委将工作进一步延伸到未报即建、“六无工程”等违法建设项目,将自查工作同发现纠正问题和整改查处结合起来,并研究制订了《上海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采取系统归口、分级负责,统一政策、分类处理的方法,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和整改。三是继续做好对支援都江堰灾后重建资金和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本着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善始善终做好对口支援都江堰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物资监管工作,加强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竣工验收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对联建共建项目的审计监督,切实做好对援建结余资金和运行保障资金的严格监管,向人民群众交出一份明白账、放心账。积极总结推广对口援建监管工作的创新做法和经验,为今后的廉洁援建工作提供借鉴。
三、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围绕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深入开展纠风工作。一是继续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检查,全市取消和停止征收涉企收费共70项,降低收费标准7项,减轻企业负担近9000万元。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对违规问题进行了纠正和整改。开展规范教育收费联合检查。开展党政机关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清理摸底工作。推进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在全市卫生系统全面实施医德档案制度。继续开展打击有关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出台《关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结果公开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本市动拆迁工作。开展未报即用违法用地专项检查,处理相关责任人员。继续深化容积率专项治理工作。二是积极探索纠风工作“三合一”综合信息管理。将“纠风在线”、“政风行风热线”、“网上测评”信息资源进行整合,形成纠风工作“三合一”综合信息管理运行机制。市纠风办借助东方网建立了上海市“纠风在线”网站,对拓宽发现不正之风的渠道,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起到积极作用。积极开展政风行风“网上测评”,实行“问题测评”与“满意度测评”相结合,“自由测评”与“定点测评”相结合,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开展民主评议和实例调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实例,全部向有关部门进行反馈并督促整改。继续办好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政府部门领导走进直播室与听众直接进行对话,加强了纠风工作与新闻媒体的联动,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坚决纠正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中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深入开展“公开承诺”活动,组织公安等44个部门和行业在本市主要媒体上作出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接受全社会监督。
四、坚持依法监察,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2010年,市监察局共收到人大代表书面意见7件,政协委员提案8件,已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做到办复率100%,走访率100%。组织特邀监察员参加信访举报接待和相关课题研究活动。积极推动市监察学会工作,注重发挥监察学会理论研究作用,向监察部上报理论课题2篇,向中国监察学会上报课题3篇,出版《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理论研讨集,编发《上海监察研究》期刊4期、专刊1期。 |